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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6章 解疑(加更)(2 / 8)

高,但是对于山西领袖来说,军权和武力才是关键的重点,因此来说也勉强能够当得。

在后世最经常讲起董卓的最大恶行,便是废立之举。但是实际上废立这个事情上,对于汉代朝堂来说,并非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事情,因为干这样的事情的人,在整个大汉三四百年期间,大有人在,也不见得各个都成为了反面的教材。

越站在高位,斐潜越能够理解一些以前所不能理解的问题。

有很多事情看起来似乎完全没有什么联系,但是实际上当其发生的时候,也就成为了一种必然。

山西之人要夺取原本朝堂之上的利益,那一部分是最容易下口的?

自然就是死了何进的何氏集团,又够肥,又好吃,又容易下手。

董卓对付何太后,就必然要对付少帝刘辩,这两个人原本就是一体两面的,不管是留下哪一个人,都会引起死灰复燃,也必然会继续约束着董卓的权力,所以董卓要完全掌握政权,就必须胁迫何太后放弃临朝。

而最有意思的是,董卓废立少帝刘辩,正是借用何太后的名义。

及其符合大汉的规矩。

按照东汉后期形成的制度,从皇帝去世到幼帝亲政前的一段时期,临朝的皇太后在政治上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掌握包括选择皇位继承人等重大国事的最终决策权。何太后临朝听政业已昭示天下,董卓藉太后之策行废立之事,就获得了合法的名义。

就算是之后山东士族们多次口诛笔伐董卓,但是也多数围绕在毒杀废帝身上,对于废立少帝刘辩这一件事情上,倒是一笔带过,这就说明至少在这个环节上,董卓之举还是符合合法流程的。

废帝,自然跟着就要干掉何太后,两个人都要收拾。

因为就算是何太后归政之后,她依旧是大汉名义上的太后,所以仍然可以通过刘协,对朝政发生影响,使董卓难于真正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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