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回信来了,写得很好:“现在年纪大了,想想也无所谓,爱上老师也很普通,到底是天天见面的人,可惜他有妻子,女儿只比你小一点……不然你就不必这么寂寞了,去巴黎都一个人。”
我笑笑,连她都误会了。
有时候做完实验,我与纳梵先生一路走到停车场去,还讨论着刚才的功课,在玻璃门上看见两个人的影子,他是这么高大,我才到他耳根,他又不怕冷,仍然是西装加一件羊毛背心,我却帽子围巾大衣缠得小皮球一样,站在他旁边,越发显得他临风般的潇洒,他跟我说话,侧着头,微微弯着身子。
我叹一口气。
纳梵先生常常要送我回家,我总是婉拒,推说交通挤,不同方向,走路还快一点。
我不高兴人家说闲话。
他喜欢我,因为我是一个好学生,不是为了其他。
当然我们也闲聊,我们大部分时间坐在实验室里,我与他说话的机会很多。
他常常迟到,我抄笔记等他。纳梵先生越来越忙,他最近要升副校长。
赶到的时候他总是连连地道歉。这么一个大忙人,连教课都迟到,那一阵子,天天在医院守着我,那时间不知道是如何抽出来的。
他有时候问我:“意大利好玩吗?”
“没有法国好,”我回答。
“每个地方是不一样的。”他说,“我只在美国住过一阵子,其他地方没到过。”
“是吗?”我好奇,“英国人多数看不起美国。”
“你到过?”纳梵说。
“到过。”我说。
“我认为美国很好,我们现在要向他们学习了。”
我笑,到底是科学家,民族意识不十分大,肯说这种话的英国人,恐怕只有他一个人。
“在美国干什么?”我问他。
“读书。”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