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脸红,“不不不。”
“对不起,我过份了。”我说:“我们同事之间,说笑已成惯例。”
他说下去:“我会给职员穿衣服的自由、。”
我看着他,脸上的神色一定很温柔,这个男孩子内涵无限呢,他聪明,会得应变,有耐力,还懂得脸红,在今日真算不可多得。
我心略略一动,但是我应不应当妥协?
一束花一只比萨就收买我的心?
女人的心多么廉价,我感慨。
不不不,我的心肠没有那么轻。
他问:“在学校里,你学的是什么?”
“管理科学,本来想念纯美术,但是毕业即等于失业,三思之下,立刻改读别的。”
“怪不得。”他点点点头。
“什么怪不得?”
“怪不得你仍带艺术家脾气。”
“我并不能彻底的艺术起来。”我说:“这是我最大的痛苦,有些搞艺术的人可以一辈子赖在床上不起来,什么都不做,不是伴侣养他,就是国家与社会养他,我做不到,我觉得羞愧。”
小董说:“有许多艺术家是极之苦干的,你所说的那种,只不过以艺术为名的懒蛋。”
“恐怕是。”我笑。
“那么你心头就不必老打着一个结了。”
“谢谢你。”
“不用客气。”
我看看表,下午三点。
“怎么?闷?”他马上问:“要不要出去走走?”
“太挤了,人山人海。”
“交给我,把你自己交给我,美智,你不会失望。”他发表宣言。
我紧张,“别这么说,我的期望愈大,失望也愈大,香港还有什么地方是没去过的?”
“交给我。”他还是信心十足。
我觉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