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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后事与国事(4 / 6)

梓宫停殡之后,邵勋又在仙居殿内住了一段时日,主要是陪陪父亲。

父亲虽然精气神断崖式下降,但比他想象得坚强。

三月中旬时,便让部勋赶紧去前朝,别耽误了大事。

作为天子,邵勋居丧期以日易月,所谓九个月其实也就九天罢了。

不过他还是很注意影响。

已经怀有身孕的嫔妃产子之后,不再昭告前朝,只报予太常寺、宗正寺知晓。

至于原因,当然是服内生子的规定了一一没有具体法律条文,但却是社会约定俗成的共识。

以顶格的服丧三年(实际二十七个月)为例,服丧期内,孝子有一条重要要求就是「不入内室」。

虽然在实际执行中,很多人不守规矩,孝期生子的比比皆是,但没被人发现不要紧,

发现了就要被非议。

后汉陈蕃当乐安太守时,听说郡内有个人是大孝子,在墓道里为父母守孝二十年不出。

陈蕃十分钦佩,于是亲自去墓地拜访,结果发现此人五个儿子全是二十年居丧期内出生的,搞不好还是在墓道里出生,自觉被耍了,怒斥其「逛时惑众、诬于鬼神」。

司马普以孝治天下,进一步强化了丧服仪礼。但男欢女爱总有人忍不住,故丧期内生了孩子,大多隐匿不报,尽量不让外人知晓,甚至有狠人直接把孩子溺亡。

那么丧期外怀孕,丧期内生子怎么算呢?别急,孩子是可以计算怀孕期的。

丧服仪礼发展到唐代,进一步整理魏普南北朝规定,写入法律条文:「在父母丧生子者,皆谓二十七月内而怀胎者。若父母未亡以前而怀胎,虽于服内而生子者,不坐。纵除服以后始生,但计胎月是服内而怀者,依律得罪。」

也就是说,「丧生子」的定义就是守孝期内怀胎者。

父母死前怀胎,在丧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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