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炽说道:「定有人不喜,然后拿出来卖,届时去市面上寻一寻,买一两匹回家。」
张氏嗯了一声。
夫君在太学读书,她便在家钻研女红,尤重各色锦缎的织造,算是她打发时间的小爱好。
西域有些织法很奇特的,汉地没有,若能学过来,发扬光大,反能丰富汉地的锦缎织造之法。在这件事上,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不会才最丢人。
「夫君你要不要买什么?」张氏问道。
彭炽摇了摇头,道:「家中书本齐备,没什么缺的了。」
说到这里,他看着长长的队伍,眼神有些明亮,道:「大丈夫当建功于边塞,得羽星驰入京,长缨直系胡王,如此方遂生平之志。些许享乐之物,没意思,我也不需要。」
张氏静静看了丈夫许久,然后笑了,道:「听闻去岁试经,太学中有不少弟子写了军旅诗赋,被人称为「边塞诗」,却不知夫君可有佳作?」
太学试经发展到现在,除帖经、墨义外,又有诗赋一首,也占一定分值,故会写诗、习惯写诗的人渐渐多了起来。
诗一多,自然会出现流派。
就目前而言,最多的还是那种悠游林泉的调调,又或者居家乐农之事,边塞军旅风格的还是少。
彭炽闻言,酝酿一番,道:「铜驼陌上春方好,疏勒城头月已清。」
「还有呢?」张氏问道。
彭炽张了张嘴,有些尴尬,道:「一时做不出来,还得打磨打磨。」
「已经很不错了。」张氏挽起丈夫的手,笑道:「比那些只会松下明月溪流的气势足。」
彭炽更不好意思了,摇头道:「却不如陛下当年在国子学念的诗?」
「哦?陛下还写诗?」张氏奇道。
「就几句。」彭炽说道:「听闻彼时陛下回忆征伐之不易,随口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