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当做行动人员来使用。
严格来说,这次的错误也不全在他们身上。
当时他们在家,例行保养枪支,他们是敌后潜伏,做的工作有一定危险,所以带着枪。
不过枪平时都是放在暗格,只有保养的时候才会拿出来。
结果邻居家有人失火,火势不大,但外面很乱,他们这木质结构的房子很多,谁都怕火势蔓延到自己家中。
两人有一人出去帮忙灭火,另一人则打算把枪收起来。
结果邻居跑了进来,他们和这户邻居住一个院子内,也就是共用一个大门,邻居冲进来便看到了他手上的枪。
没有上峰的命令,那名队员没敢杀人灭口,更何况邻居带着孩子。
只因为邻居记得他家里有那种大水桶,形势危急,跑过来借桶,好去灭口,又因为刚才出去的队员没能把门锁好。
就这样被人看到。
两人责任不大,但有一定责任,许青云没有将他们彻底赶出上海区,只是安排他们先在城外工作
临走之前,他们威胁了邻居一家人。
警告他们不要对外乱说话,否则杀他们全家。
这不是简单的恐吓。
如果他们真跑去告密,那就相当于汉奸行为,对汉奸,上海区任何时候都可以制裁。
更不用说威胁到他们的汉奸。
许青云并不希望这样的事发生,因为他们举报,要么是悍匪,要么就是特工。
悍匪归警察管,但同样要上报。
最终特高课或者侦缉处都会知道这件事。
他们知道,也就相当于许青云知道。
到时候肯定要对他们有所惩罚。
现在特高课没心思管他们,不代表始终不管,在土原的心中,他的威胁始终处于高位,有机会找到他,土原绝对不会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