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他,或许是出于格隆的情面,又或许因为他是白骨手杖的主人。
高斯走出荆棘屋,时间已经接近黄昏日落。
暮色中,橡木大门缓缓合上。
高斯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荆棘屋的存在感似乎慢慢在降低,缓缓融入了朴实无华的小巷,成了最不起眼的那栋。
好神奇的魔法。
高斯观察了片刻,收回目光。
握着白骨手杖,向巷子外走去,脚步都轻快了几分。
这趟光顾荆棘屋之行,他可谓收获满满,不仅最后从安德妮那里借到了一本讲解魔法基础原理的笔记,还仅用10枚银币就买到了适合的魔杖底材。
不过到头来生命魔石还是没有卖掉,留在了他身边。
安德妮告诉他,如果他不急着用钱的话,就先别卖。
长期佩戴一颗生命魔石对身体也有细微的好处,虽然很少,但时间长了,还是能起到不错的效果。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
和其他冒险小队一样,在结束了一次任务后,夜鸮小队暂时没有其他安排。
高斯不清楚其他人都在做些什么?
但他的几天时间过得非常充实。
每天伴随着敲钟声醒来,吃饭,拎着白骨手杖到镇子外空旷地带,练习魔法,看书,练剑,回镇休息,然后继续这样的一天。
拥有手杖,让他重新找回了刚刚学习法术的那种热情。
他练习的内容自然是魔法飞弹。
最近一次任务结束后,他当时的魔法飞弹熟练度提升到了lv2(3/20)。
但在拥有手杖,开始闭关式沉浸练习后,魔法飞弹的熟练度又开始快速上涨。
一直从lv2(3/20)提升到了lv2(6/20)。
白骨手杖的加成,加上法术熟练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