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圣诞大战开打的前一天下午,刚刚训练完的李锐接到经纪人罗伯-佩林卡的电话。
“嗨,罗伯,有什么事情吗?”
“我跟路易威登(lv)最终确认了你代言的价格,2年400万美金,明天早上十点,我们会在你们入住的酒店签订合同,顺便进行简短的新闻发布会。”
“合同你最后确认一下,我发到你邮箱了,到时候我们现场就签这一份。”
“ok!”
接到这个电话,李锐顿时兴奋起来,佩林卡的效率非常高,才没几天就迅速帮他搞定了一个品牌代言。
有代言就相当于有钱呀。
过多了穷日子,突然要成为百万富翁了,嘿,还真有点不习惯,既紧张又兴奋。
打开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点开邮箱,李锐迅速就将合同下载下来。
代言合同对李锐的要求很多。
主要是正向形象塑造:他需在公开场合(如比赛、活动、社交媒体)保持与品牌调性一致的形象,避免负面行为或言论损害品牌声誉。
例如,若李锐涉及丑闻,品牌有权终止合作并追究违约责任。
然后就是商业活动参与,李锐需要按合同约定出席品牌发布会、时装周、慈善晚宴等活动。李锐作为louis vuitton代言人,需在休赛期参与品牌全球巡展并佩戴指定产品。
接着就是媒体宣传配合,他需参与广告拍摄、采访,对方要求他每年需要拍摄一条广告进行宣传跟一档他们合作的节目采访。
还有就是产品使用要求,他需在公开场合(如比赛、日常活动)优先使用代言产品...
整个合同还有很多其他的一些内容,相当严谨跟专业。
代言合同大差不差都是这种类型,没有啥问题。
第二天早上,在佩林卡的陪伴下,李锐来到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