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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老宅(2 / 6)

便是立了契书,条款也很模糊,操作空间很大,一旦出现争议,非常依赖保人仲裁——保人一般都是生意场上的头面人物或地方上德高望重之人。

邵树义将双方的权责、利益写得清清楚楚,甚至包括了船只返航后怎么销售回款、多少天内结算利润、每延迟一天罚多少钱等等。

条款之完善、细节之严密,让人叹为观止。

不过郑范赞叹之余,还是有些担忧,只听他说道:“本想赚个四五成利就行,谁知你谈到了六成,还整了那么一份契书。也幸好荣甫不在意,对你还颇为欣赏,不然有点难看了,显得我斤斤计较。”

“官人你们讲面子、谈大略就行,锱铢必较的事情就留给我。”邵树义笑道:“我不要面子,只为东家争里子。”

郑范又笑了起来,这话倒没错。

他和沈荣谈买卖,确实只谈大略,敲定方向即可。至于具体的分成比例到底是四成还是五成,他拉不下脸来和别人争,那样太难看、太没面子了。

邵树义能替郑家多争取到一份利益,那再好不过了,这样的人到哪里都是有用的。

更何况——他也有好处。

“官人方才提到万三公之女……”邵树义观察了下郑范的脸色,见他心情不错,遂问道。

“哦?你说她啊。”郑范坐直了身子,道:“这我就要给你讲讲我最近整理的沈氏内情了。”

邵树义作洗耳恭听状。

郑范清了清嗓子,道:“沈万三之父沈祐本湖州乌程人,后迁居长洲县之东蔡村,爱其水田膏沃,便于彼处安家。其时沈家还不富,沈祐尚需躬率子弟,挑粪肥田、服劳其间。但正因为此,积攒下了许多家业。

其有四子,长子、次子早夭,三子便是沈富沈万三了,四子则为沈贵沈万四。

沈家真正发迹还是靠万三,依靠父辈积攒下来的财富,或买田、或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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