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吗!”
韶韶说:“洋娃娃的年纪不小了,原本的跳舞纱裙及高跟鞋均已失落,这套裙子由我后来配回,我深爱这只玩偶,它伴我度过无数快乐的时光,现在转送给你。”
“不,留给你女儿,应当给你的女儿。”
“叫你拿着便拿着!”
“是母亲买的吧?”奇芳轻轻接过。
“是,那年我十二岁。”
母女二人特地乘电车到一间新开的日本百货公司,那日母亲异常阔绰,多花两角钱,乘电车楼上头等,到了玩具部,随手一指,便叫售货员把大大的盒子取下,韶韶记得她心花怒放,爱不释手,头发可以梳,双眼会眨动的洋娃娃!
奇芳犹自喃喃说:“……留给你女儿。”
可是韶韶不想孩子承继她任何回忆或往事。
她愿意孩子像邓大嘴,没有个人历史。
问起邓志能的家庭往事,他只会搔搔头皮,“广东中山人,家父少年时便来港谋生,做米业,家境不错,读扫干埔官小,后念皇仁书院,升港大医科,毕业后考入政府做事。”
三句话讲完一生,这才是最理想的一生。
“这真是可爱的一只洋娃娃。”
“是,后来走遍大江南北,再也没发现比它更美的人形玩偶。”
“它有无名字?”
“没有,它只是我的洋娃娃,或是那只洋娃娃,因为一见它,母亲便会惊呼:‘那只洋娃娃还在呀’。”
“谢谢你,韶韶。”
“我一直爱它。”
“看得出来。”
“它有一只眼睛已经不会开合。”
“我注意到。”
“好好保存它。”
“这是我收到的最珍贵礼物之一。”
奇芳告辞。
韶韶独自发呆,直至邓志能回